7.0.1外储压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维护管理,除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的规定。
7.0.2驱动氮气瓶、瓶头阀及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压装置、泄漏检测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部件,驱动氮气输送管及连接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及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应符合规定。
7.0.3进入现场检查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263进行材料及系统部件的要求,并对第7.0.2条中规定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7.0.4系统安装时,系统组件和管道的安装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263对灭火剂储存装置和灭火剂输送管道的要求进行。
7.0.5对氮气输送管道进行气压强度试验压力值,无定值减压装置的系统应采用1.1倍驱动式氮气瓶充装压力,有定值减压装置的系统应采用1.1倍定值减压装置的额定输出压力。
7.0.6灭火剂输送管道的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灭火剂储存容器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气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灭火剂储存容器公称工作压力的1.1倍。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灭火剂储存容器公称工作压力。
7.0.7模拟喷气试验时,驱动氮气可直接进行,驱动氮气输出端可与灭火剂输送管短路。检查数量,管网系统不得少于保护区或保护对象。
7.0.8每月按以下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检查启动气体储瓶和驱动氮气储存装置的完整性,储存压力不得低于96%。
检查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完整性,储存量不得低于96%。
模拟启动试验和模拟喷气试验每年进行一次。
条文说明。
7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
7.0.1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263基本能够满足外储压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与维修管理要求,本规定第7.0.2~7.0.9条对未覆盖部分予以补充。
7.0.5本文参照现行协会标准《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技术规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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